一、适用服务
本规则适用于千企融提供的企业咨询服务、融资诊断服务、资料规范辅导和会员服务。具体服务项目、价格、有效期、交付物及顾问工时以付款前展示的订单、服务确认单或双方合同为准。
二、收费边界
- 我们仅收取企业咨询服务费、融资诊断费、资料辅导费或会员服务费。
- 不收取贷款保证金、银行通道费或下款前置费,不以任何形式承诺付费即可获贷。
- 银行利息、担保费、评估费、公证费等第三方费用由相应机构依法独立收取,并应在发生前由该机构向您说明;未经您确认,我们不代收。
- 支付成功后可按订单或合同约定申请合法有效的发票。
三、退款标准
- 服务尚未开始:在顾问尚未开展沟通、分析,且系统尚未生成或交付报告前申请取消,退还已付服务费。
- 服务已经部分开展:根据已经完成并可核验的顾问工时、诊断分析、资料整理或已交付成果扣除对应费用后,退还未履行部分。扣费项目和计算依据将向您说明。
- 服务已经全部完成:咨询已经完成、报告已经交付或会员权益已经全部使用的,原则上不支持无理由退款;因我们未按约提供服务、交付存在实质缺陷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- 预付会员服务:可申请退还未消费余额;已使用权益按购买时明示的单项价格或合同约定据实扣除。
- 重复支付、错误扣款:核验属实后退还相应款项。
四、不以融资结果作为退款条件
咨询费用对应的是顾问服务、诊断分析和资料辅导,不对应银行授信或放款结果。银行未受理、未审批、调整额度利率或未放款,本身不当然构成服务未履行;如订单明确约定了其他退款条件,从其约定。
五、退款流程和时限
- 通过服务热线0395-3199888或service@qianqirong.com提交订单号、申请原因和必要证明。
- 我们核对服务进度、已交付内容和支付记录,并向您反馈退款金额及计算依据。
- 双方确认退款方案后,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按原支付路径发起退款;支付机构或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不计入该处理时间。
- 无法原路退回时,我们会核验收款账户与付款主体的一致性后处理,不要求您支付所谓解冻费、认证金或其他前置费用。
六、投诉与争议
如对收费或退款处理有异议,可要求提供服务进度和费用计算说明。双方优先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联系与权利请求服务热线:0395-3199888电子邮箱:service@qianqirong.com运营主体:河南千企融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
